要把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180多項對依法治國的改革舉措,納入改革任務總台賬
  據新華社北京10月27日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10月27日上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克強、劉雲山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了《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和可複製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意見》、《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序報批實施。
  ■談改革與法治
  科學立法是處理改革和法治關係的重要環節。要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在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時,要同步考慮改革涉及的立法問題,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議。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時上升為法律。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規,要及時修改和廢止。
  ■談上海自貿區
  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體制機制創新、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以及營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探索了新途徑、積累了新經驗。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取得的經驗,是我們在這塊試驗田上試驗培育出的種子。對試驗取得的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能在其他地區推廣的要儘快推廣,能在全國推廣的要推廣到全國。  (原標題:依法治國深化改革是姊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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